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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违规施工,光缆被挖断也是犯罪行为!

2017年09月02日 |企业动态

光缆主要是由光导纤维(细如头发的玻璃丝)和塑料保护套管及塑料外皮构成,光缆内没有金、银、铜铝等金属,一般无回收价值。光缆是一定数量的光纤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缆心,外包有护套,有的还包覆外护层,用以实现光信号传输的一种通信线路。


它们是通信传输的载体,没有光缆,就不能打电话、不能上网、不能看电视等等,它们是党、政、军、民通信保障的命脉。

案例1   挖断干线光缆

2013年,驾驶员梁某在106国道冀豫交界至濮范高速立交段驾驶挖掘机施工。其间,他明知施工路段下方埋有通信光缆,施工管理员王某和工段负责人刘某没有履行施工监督职责,致使梁某将此路段路京九通信光缆线路挖断,造成系统阻断。事发后,经濮阳市通信传输局统计,该段线路阻断造成损失上千万元梁某、王某、刘某三人因涉嫌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公诉至南乐县法院。

三被告人的行为共同导致通信光缆中断受损,危害了共安全,依法应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对3被告人定罪处罚。法院遂以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案例2   挖断国防光缆

2013年,沈阳军区正担负全军某重要科技项目和一项重大演训活动的通信保障任务时,通信团多个台站的终端设备同时告警,相关仪器显示,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某处国防通信信号中断。原因为埋有光缆的一片绿化地上,有一挖掘机正在作业。排查故障的官兵立刻控制现场,紧急叫停挖掘作业,此次阻断仍旧导致保障活动受到影响,并给该团造成了包括抢修费、恢复费在内的共计约60万元经济损失。 

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被告人施工单位王某、张某、陆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后果严重,构成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分别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王某、陆某有自首行为,予以从轻处罚,以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所以如果在施工旁有以下光缆标识和宣传牌,请注意附近一定“光缆”,施工时一定要按照标准操作,避免挖断光缆线路,造成系统阻断。


一、通信光缆线路上的警示牌、标石和护坡是保证光缆安全的重要设施,不能随意搬移或损毁。


二、不要在地埋通信光缆线路上方左右3米内开挖取土、建房、植树或其他建筑任何设施。


三、架空通信光缆下方左右5米内不可堆放柴草等易燃物品。


四、对架空通信光缆开枪打鸟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可能会触犯刑法。


五、光缆是由光导纤维材料制成的,里面没铜,没有任何回收价值。盗割光缆卖不了钱还会给国家通信造成严重损失,请不要以身试法。


六、在地埋通信光缆附件开沟、挖渠施工应事先与电信部门协商,共同维护通信安全。


七、请不要在光缆线路及附属设备上拴牲口、搭挂电力线。